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2·12”顶板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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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2日,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以下简称三矿石村二号井)石村二号井二采区-400m水平西疏水巷掘进工作面垱头临时支护处发生1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02.87万元。依据有关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以下简称广西局)依法牵头组织合山市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市经济贸易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总工会等部门成立三矿(石村二号井)“2·12”顶板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并形成了《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2·12”顶板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2023年4月10日,广西局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关于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2·12”顶板事故调查的批复》(矿安桂〔2023〕32号)对该起事故调查予以批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等规定,广西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处理意见和有关人员责任追究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2024年6月20日—21日,广西局组织合山市人民政府,市应急管理局、经济贸易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总工会等部门成立评估组,对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进行了评估核查。评估组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对有关人员开展了座谈问询,查阅了有关会议纪要、规程措施、相关文件、人事档案、培训档案等资料,对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落实的防范措施整改情况下井现场核查,逐一对标检查评估,综合分析三矿石村二号井自查自评情况和现场评估核查情况,形成了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一)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人员落实情况

移送司法机关的1名责任人,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所涉及其他12名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和组织处理全部落实到位。

(三)事故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依据《事故调查报告》,广西局对贵能三矿共作出93.85万元的行政罚款,其中对贵能三矿行政罚款60万元,对13名相关责任人行政罚款33.85万元,均已按期缴纳。

三、事故发生单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深刻反思事故教训

自“2·12”事故发生以来,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安全办公会议、周办公例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四川煤矿机电事故安全警示教育片,提高了政治站位。

(二)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矿石村二号井制定并实行了三项措施,重点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准确落实。一是矿长组织、安全科牵头,各部门负责,在今年3月-4月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矿井实际情况,重新修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全矿员工学习贯彻落实。并开展了2023年一季度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二是重新修订了矿井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补充下发了《三矿(石村二号井)敲帮问顶制度》、《三矿(石村二号井)单体液压支柱管理办法》、《三矿(石村二号井)反“三违”机电运输类补充管理办法》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狠抓“三违”行为,管理人员每个月不少于3起抓“三违”指标,并对“三违”人员从严处罚,警示全矿。三是矿山安全科每月底集中组织开展1次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执行规章制度有偏差,目标任务不落实的,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不断补充完善制度措施,形成一整套动态整治违章违规行为的长效机制。

(三)狠抓现场安全管理

三矿石村二号井严格落实了三项措施,重点抓好现场管理。一是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严格落实当班期间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作业地点加强安全巡查,不遗漏任何作业场所,全面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并超前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作业。二是继续坚持执行科室(区队)管理人员下井跟班制度,充分发挥科室(区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三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工程质量考核工作,加强对每班工程质量、岗位工作质量考核的权重,实现动态达标。严格把控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做到不达标不确认,不达标(接班人员)不作业。

(四)狠抓技术管理

三矿石村二号井对现有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做了进一步的加强,一是进一步加强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工作,重新对现有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作业规程进行了修编审核,明确相关支护方式和参数,并对职工进行培训。加强矿井顶板管理,发现断层、破碎带等地质变化时,及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采取超前治理措施。布置工程或安排工作前,均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施工人员贯彻学习到位,严格按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作业。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现场工具设备安全技术管理,编制了敲帮问顶、单体液压支柱、顶板管理等专项制度措施,并加强班中巡查巡检,对未按措施落实相关单位及人员严格考核。

(五)狠抓安全教育培训

三矿石村二号井将每年2月12日确定为“安全警示教育日”,将同行业事故作为典型教材,把历史上的事故当作今天的事故对待,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事故对待,把小事故当作大事故对待,把隐患当作事故对待。“2·12”顶板事故后,在2月16-18日组织矿所有员工进行了安全培训,重点学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强化煤矿(高档普采)工作面顶板管理规定》、《强化煤矿锚杆支护巷道顶板管理规定》、《强化煤矿架棚巷道顶板管理规定》等文件,并规定每月区队周例会经常性开展顶板等事故警示教育。2月17日组织员工观看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2月18日组织员工对“2·12”顶板事故进行分析和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学习掘进放炮后如何做好排险、临时和永久支护、加强顶板管理的知识;学习顶板事故案例,强调了安全生产责任制。2024年4月10日-13日期间,组织全员开展了1次警示教育活动培训会议,组织全矿员工学习《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关于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2·12”顶板事故调查的批复》(矿安桂〔2023〕32号)文件精神。煤矿主要负责人在不同场次亲自授课。

四、事故发生单位及行业领域有关人员受教育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受教育情况

三矿(石村二号井)“2·12”顶板事故发生后,矿上于2月17日组织全体员工观看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2月18日组织员工对“2·12”顶板事故进行分析和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学习掘进放炮后如何做好排险、临时和永久支护、加强顶板管理的知识;学习顶板事故案例,强调了安全生产责任制。4月10日-13日期间,组织全矿员工学习《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关于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2·12”顶板事故调查的批复》(矿安桂〔2023〕32号)文件精神。4月25日获得合山市政府批复同意恢复二采区采掘生产和施工作业后,又对二采区施工队伍进行了复工复产前安全培训。三矿(石村二号井)2024年4月再次组织事故警示教育,学习“2·12”顶板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开展事故再反思,特别是1人被追刑责,对矿工产生了极大的震慑警醒。

(二)地方监管部门开展警示教育培训情况

三矿(石村二号井)“2·12”顶板事故发生后,合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全市煤矿企业进行了事故通报和安全警示培训,要求各煤矿企业强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性,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完善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制定并切实落实安全作业规程,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岗、到人,营造层层管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工作习惯,把别人的事故当作自己的教训,视别人的违章作为自己的警示,有效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求各煤矿企业要组织举办安全教育培训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等形式开展了多类型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使煤矿企业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有了一定的提高。

五、事故发生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强化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以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开展精准执法。扎实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露天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回头看”,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矿山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企业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未上报有重大事故隐患的行为进行挂牌督办,约谈企业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通报全市矿山企业,立案查处,一案双罚。

(二)三矿(石村二号井)“2·12”事故后,合山市应急管理局结合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重点执法。严肃查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法治震慑,综合运用停止作业、通报、约谈、等联合惩戒方式,以儆效尤,让企业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合山市煤矿顶板技术管理、现场管理及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顶板事故发生,合山市应急管理局下发强化顶板管理专项通知,组织全市煤矿开展顶板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围绕管理制度、地质保障、支护设计、规程措施、采掘现场管理、矿压监测、安全培训以及应急演练等8项重点进行全面排查、提升管理,累计排查隐患多条,进一步强化了煤矿顶板管理,消除了事故隐患,推进了顶板灾害防范治本攻坚。

(四)坚持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深刻汲取2023年三矿(石村二号井)“2·12”顶板事故教训,合山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安全警示教育会议专项行动和煤矿安全培训专项行动,加强煤矿从业人员培训检查考核工作,抽考煤矿从业人员多名,对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调离岗位处理。重新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

六、评估意见

《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已经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涉及的13名责任人员的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已经落实到位,对事故单位、13名责任人员的行政罚款已按期缴纳完毕。

七、存在问题及相关工作建议

(一)存在问题

1.在事故调查批复下来后并未重新修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管理办法、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顶板管理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贵能集团及三矿(石村二号井)矿井顶板管理工作重视重视程度仍需加强,坚决遏制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3.司法部门立案审查进展缓慢。对涉事人员韦国良的立案审查时间过久,目前尚未移交法院进行审判。

(二)下一步的工作建议

1.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要督促督促三矿石村二号井重新修订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新修订了瓦斯检查工兼安全检查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考核管理制度。确保三矿石村二号井安全生产。

2.贵能集团及三矿(石村二号井)要高度重视顶板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顶板管理措施,加强井巷扩修、掘进施工的顶板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采取临时支护和永久支护措施,做好顶板日常检测、观测工作。

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

“2·12”顶板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4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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