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5·15”一般顶板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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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5·15”一般顶板事故

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的规定,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以下简称广西局)牵头成立评估工作组,对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5·15”一般顶板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

一、事故概况及调查情况

2024年5月15日,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以下简称贵能三矿)井下发生一起一般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11.96万元。

2024年5月15日,广西局组织合山市人民政府及其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经济贸易局、自然资源局、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单位,成立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5·15”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6月12日,事故调查组向广西局提交《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5·15”一般顶板事故调查报告》。7月1日,广西局对该起事故调查进行了批复,对11名责任人分别给予了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并提出了事故防范整改措施。

二、评估工作过程

2025年5月13日,广西局牵头合山市人民政府及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经济贸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单位,成立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5·15”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评估组采用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座谈问询、走访调查等方式,对相关责任人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等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组在实地评估中核实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经济处罚已落实,但仍然存在部分责任追究未落实到位、对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仍然存在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一些问题。

(一)评估发现问题

企业对“八条硬措施”中的企业主体责任清单不清楚、利用班前会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落实不到位、未形成从矿领导到一线从业人员全员“反三违”的工作机制、师带徒工作不符合要求、事故责任人员撤职落实不彻底共5项问题整改不到位。评估组责令事故责任单位1个月内整改到位,并将发现的问题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关于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5·15”一般顶板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的通报》的形式主送合山市人民政府,督促其跟踪督办落实。

(二)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合山市人民政府于7月18日反馈了整改落实情况给我局。一是督促贵能三矿组织全员(455人)再次深入学习两办《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八条硬措施”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并组织闭卷考试,全员成绩达标(80分以上),合格率100%。二是督促贵能三矿结合实际制定了2025年度矿井重点工作计划,新增4条重点任务纳入治本攻坚清单,并将所有任务细化分解至班组、岗位,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及目标要求。三是督促贵能三矿系统修订了《顶板安全“一班四检”管理办法》《区队包保管理办法》《反“三违”管理办法》《安全奖惩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制度》等核心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将制度规定融入日常管理,安全科按月统计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并在安全办公会上通报,2025年6月份贵能三矿累计通报“三违”12起,处罚6.3万元。四是贵能三矿修订完善了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与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新工人招录程序,确保入职前接受不少于72学时培训并通过考核。强化“师带徒”管理,严格协议签订,对新入职的职工开展岗前培训覆盖72人,新职工实习期满4个月且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五是督促贵能三矿严格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关于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5·15”一般顶板事故调查处理意见》(矿安桂函﹝2024﹞35号)要求。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4年7月10日正式发文(三矿(人)﹝2024﹞4号《关于韦乃吉先生等人聘免的通知》)免去蓝俭荣安全科科长职务,聘任余春辉为安全科科长,并按规定调整了蓝俭荣岗位待遇。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事故责任人员

1.根据《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5·15”一般顶板事故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材料》,政务处分3人,已全部落实。

2.依据事故结案通知,广西局对11名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共计20.58万元,已全部按时缴纳到位。

(二)事故责任单位

依据事故结案通知,广西局对广西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作出行政罚款65万元的处罚,款项已按时全额缴纳。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矿井实际情况,制定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文件的工作方案和措施,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部门,列出责任清单,深入开展各项工作。

(二)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矿员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了解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熟悉事故防范措施。2024年7月11日至16日期间,组织全矿员工学习《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关于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5·15”一般顶板事故调查处理的意见》(矿安桂函﹝2024﹞35号)文件,对“5·15”顶板事故进行分析,吸取事故教训。结合矿井实际情况,补充制定了《三矿(石村二号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工作制度》,重新修订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将警示教育纳入培训计划。将每年2月12日和5月15日作为安全警示教育日,并制作了“2·12”和“5·15”顶板事故警示教育片,利用安全培训、班前会、周例会、办公会等形式,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确保警示教育取得实效。

(三)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根据实际情况健全顶板安全管理制度,补充下发了《三矿(石村二号井)顶板安全“一班四检”管理办法》《三矿(石村二号井)区队包保管理办法》,组织全矿员工学习贯彻落实。每月由矿长组织召开至少一次顶板管理分析研判专题会议,分析顶板管理存在的问题,总结顶板管理经验,研判顶板安全风险,完善顶板管控措施。重新对现有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作业规程进行了修编审核,明确巷道两帮的相关支护方式、参数和要求,并对职工进行培训。加强矿井顶板管理,遇到巷道交岔、联络巷开口等特殊情况时,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施工人员学习贯彻到位;严格按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作业,并加强班中巡查巡检,对未按措施落实的相关单位及人员严格考核。

(四)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进一步加强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落实,完善事故隐患追责问责机制,认真开展月度安全大检查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活动,对反复出现的事故隐患和整改不到位情况,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从2024年5月22日起对全矿员工及新入矿工人进行了顶板专项安全培训和“5·15”顶板事故警示教育,6月1日至30日组织全矿员工观看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针对当前4107、4116采煤工作面过断层情况组织管理人员和施工队伍专门培训学习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让员工都能辨识安全风险、掌握操作技能。对新入矿工人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72学时岗前安全培训,并安排有经验的老员工以师带徒。矿井现有76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员和159名特种作业人员,均通过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五、评估意见

经评估,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5·15”一般顶板事故责任追究已到位,事故处罚已落实,在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也已整改到位。

六、相关工作建议

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逐一落实“八条硬措施”各项要求,全力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持续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各项安全知识技能,助力提升矿井本质安全水平。

合山贵能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石村二号井)

“5·15”一般顶板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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