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相关要求,厘清单位国有资产底数,客观评价离任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规范内部财经管理秩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现面向社会符合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开开展固定资产清查、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询价,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本次报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固定资产清查及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
(三)服务地点:南宁市青秀区盘龙路1号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本次为总价包干报价,采购人不另行支付任何额外费用,超出限价的报价直接按无效报价处理。
(五)服务期限:2026年6月至8月。
二、服务具体内容
(一)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开展固定资产专项清查盘点服务。
(二)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所属事业单位安全技术中心开展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服务(2023年8月至2026年3月)。
三、报价服务商资格要求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参与报价的会计师事务所需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具备合法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营业执照,已完成财政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备案登记;
2.近3年内无财政、审计、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行业自律惩戒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熟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矿山安全监察系统经费管理等专项规定,能够严格遵守政务保密管理要求,签订保密承诺书,对本次审计获取的矿山安全监察内部数据永久保密。
四、报价需提交资料清单(加盖公章密封)
1.统一格式书面报价单(明确总价、分项报价: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费用、离任审计费用、税费明细)。
2.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财政备案证明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证书、近三年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业绩合同复印件。
4.信用查询截图(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近1个月内查询记录)、无违法惩戒承诺书、保密承诺书。
5.项目实施方案:包含现场盘点流程、审计时间排布、人员分工、质量管控、保密管控措施。
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报价递交相关要求
1.递交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逾期递交、资料不全、未密封的报价文件一律拒收。
2.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盘龙路1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
3.评审方式:采购人采取最低价合理中标原则,在满足全部服务资质、服务质量要求前提下,选取有效最低报价服务商;若最低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低价、无法保障服务质量,采购人有权否决该报价,重新询价。
4.本次公告仅用于公开征集报价,不构成要约,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终止本次询价,无需说明理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敏,联系电话:0771-2212559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盘龙路1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