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顺源矿业经营部马旦白石岭重晶石矿 非法组织生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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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监督检查与联系指导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象州县顺源矿业经营部马旦白石岭重晶石矿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矿山涉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组织开采且采场边坡出现位移、滑移,存在坍塌风险,工作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并向来宾市人民政府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为督促对该案件的查处和维护正常的矿业秩序,进一步推动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落实落地落细,我局对此案进行了重点督办,现将该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涉案矿山企业基本情况

象州县顺源矿业经营部马旦白石岭重晶石矿(以下简称:马旦白石岭重晶石矿)位于来宾市象州县水晶乡马旦村委会附近,《安全生产许可证》于2012年6月29日到期未申请延期已被注销。2012年2月-2019年5月先后6次获得基建或基建延期手续,2020年1月,基建到期后,该矿山未完成安全设施建设,未组织竣工验收,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2020 年3月31日,被象州县应急管理局责令停工至今。

二、案件发生经过

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马旦白石岭重晶石矿主要负责人唐某某未获得象州县相关部门同意,多次违法非法组织人员以治理整改1号采坑重大事故隐患的名义,持续对Ⅱ号矿体进行非法开采。

2024年4月1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监督检查与联系指导组突击检查,发现该矿涉嫌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组织开采且采场边坡出现位移、滑移,存在坍塌风险,工作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并向来宾市人民政府反馈了检查发现的问题。

三、案件处理情况

2024年5月4日,来宾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市政府副秘书长为组长、市纪委监委、应急管理、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参加的专案调查组,对象州县顺源矿业经营部马旦白石岭重晶石矿非法组织生产案进行调查,指导象州县委县政府开展矿山安全监管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最终对涉案企业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罚如下:

(一)行政处罚。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对马旦白石岭重晶石矿作出如下处罚:责令该矿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柒佰壹拾玖万伍仟贰佰柒拾伍元柒角肆分(¥7195275.74),并处罚款肆拾万元(¥400000.00)。

(二)涉嫌犯罪线索移交。

马旦白石岭重晶石矿主要负责人唐某某等 5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三款的规定,来宾市应急管理局将涉嫌犯罪线索移交来宾市公安局侦办,同时将案件报备来宾市检察院。公安部门已将犯罪嫌疑人唐某某抓获归案并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目前案件由公安部门继续侦办。

(三)纳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已向该矿下达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告知书。

(四)提请地方政府关闭。

来宾市应急管理局提请来宾市人民政府对该矿予以关闭,由来宾市自然资源局依法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五)属地安全监管失职问题。

来宾市、象州县纪委监委按程序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立案调查,决定对象州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水晶乡党委政府相关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共13人给予了批评教育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等不同程度的政务、党纪处分。

(六)举一反三,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行为

来宾市专案调查组在工作中发现的象州县广X矿业、佳X矿业存在类似问题,将该两家企业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并依法落实行刑衔接,移交象州县公安机关将广X矿业违法生产案件等依法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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