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思想之炬照亮矿山安全路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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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深处的矿灯,是照亮黑暗的星辰,更是守护生命的明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安全治理领域的创新结晶,犹如一座灯塔,为新时代矿山安全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矿山安全监察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矿山作为国家重要能源、资源安全的“压舱石”,其安全治理不仅关乎广大矿工兄弟的生命尊严,更维系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作为一名矿山安全监察员,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的过程中,深刻体会到其中蕴含的哲学智慧、文化底蕴与实践要求,唯有将其转化为监察工作的生动实践,方能筑牢矿山安全生产的铜墙铁壁。

一、理论根基: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汲取矿山安全治理智慧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始终贯穿着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与方法,为矿山安全治理破解复杂难题提供了“金钥匙”。

(一)对立统一规律:在发展与安全的动态平衡中守底线

矿山安全领域,“保障能(资)源供应”与“守护生命安全”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对立统一的有机整体——这正是习近平总书记“统筹发展和安全”重要思想的深刻体现。作为有着享有“有色金属之乡”美誉的广西,凭借丰富的矿产储备,扛起了保障国家资源安全的重任。国家36种战略性矿产中,广西有资源储量的达30种,其中有10种矿产保有资源储量位居全国前5位。但“国家能源碗”端得稳的前提,必须是“矿工生命线”守得牢。我们在矿山安全监察实践中,既坚决反对“重生产轻安全”的短视思维,也避免“谈风险色变”的保守倾向:针对煤矿安全基础差、安全投入不足,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低的问题,我们逐矿督促指导其开展隐蔽致灾因素动态普查工作,指导其申报中央财政支持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项目,一矿一策、因地制宜开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以“破旧立新”的辩证思维,在“保供”与“保安”之间找到动态平衡点;针对顶板、运输事故多发问题,推广使用端头支架、超前支架、迈步式支架、掘锚一体机、单轨吊、卡轨车、无轨胶轮车等先进辅助运输装备等,用技术升级实现“增产不增险、减人更增安”。

(二)系统观念思维:构建“全链条、多维度”的大安全格局

矿山安全是地质条件、设备设施、人员操作、管理体系交织的复杂系统,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都可能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灾种、大应急”体系理念,在矿山安全领域体现为“全方位防控、全过程治理”的系统思维。为做好做实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我们督促企业通过钻探、物探、化探等工程治理措施,切实查清查透矿山灾害赋存情况;为强化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我们狠抓巷道过构造、动火、爆破、非煤矿山木矿斗放矿、筑坝排尾等关键环节过程管控,督促矿山企业制定重大风险管控清单及措施,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一图、两单、三卡”,落实落细全员岗位责任制,正是系统观念在矿山安全实践中的生动印证。

(三)历史唯物主义: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刻入监察灵魂

“矿工的命和矿长的命、我们的命都是一样的,都是至高无上的,都只有一次”——这一朴素理念,是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思想在矿山领域的具象化。历史唯物主义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落实到矿山安全工作中,就是把每一位矿工的生命安全作为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瞒报事故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因为“数据造假就是拿生命开玩笑”;我们督促矿山企业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让每一名矿工都成为矿山安全“当家人”;我们督促企业安装视频监控和人员精准定位系统,实现井下作业“实时可视、动态监管”,让矿工“每时每刻都能感受到安全的守护”。当看到矿工戴着安全帽微笑走出井口,看到事故家庭重新找回团圆,我们更深刻理解“生命至上”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沉甸甸的政治责任。

二、文化滋养: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挖掘安全治理基因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其蕴含的治灾智慧与安全理念,为新时代矿山安全治理提供了深厚文化支撑。

(一)忧患意识:以“安而不忘危”的警醒防患未然

《周易》有云:“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这种忧患意识与总书记强调的“底线思维”一脉相承。矿山事故的发生,往往始于“麻痹大意”。杜荀鹤《泾溪》中“却是平流无石处,时时闻说有沉沦”的诗句,正是矿山安全的深刻警示。我们强力推进重大灾害超前治理,督促矿山企业针对不同灾害,落实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综合措施;我们对全区所有正常生产煤矿开展了煤矿安全预防性技术专项监察,就是要在“平流无石处”察见隐患暗流,用“时时警惕”筑牢安全防线。

(二)未雨绸缪:以“绸缪牖户”的智慧打好主动仗

《诗经》中“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户”的智慧,与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要求高度契合。矿山灾害具有隐蔽性、突发性特点,“亡羊补牢”远不如“未雨绸缪”。我们强力推动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督促矿山企业综合采取物探、钻探、化探等工程措施相互验证,全面查清3至5年采掘范围内隐蔽致灾因素;督促企业建立“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将瓦斯、水害、顶板等风险划分为“红、黄、蓝、绿”四色等级,实现“一矿一风险地图、一巷一防控措施”;利用大数据、物联网技术构建“智慧矿山”监测系统,对井下瓦斯浓度、水文监测等数据实时预警,真正做到“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

(三)民本思想:以“民为邦本”的初心践行监察使命

《尚书》提出“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这种民本思想在新时代升华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价值追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落实到矿山监察工作中,就是既要“严执法”也要“优服务”。我们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和国家局工作要求,研究制定规范执法的具体举措将督政、查企、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全口径纳入监察计划;坚持过罚相当,严格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更多采用柔性执法方式,对依法可以采取提醒、告知、劝阻等方式处理的,根据包容审慎原则不罚或者免罚,教育、引导矿山企业自觉纠正违法行为,践行“为民执法”与“助企发展”的有机统一。

三、实践路径:以“两个根本”为指引推动矿山安全提质升级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下简称“两个根本”),是矿山安全治理的核心方法论。我们将“两个根本”贯穿监察工作全过程,推动矿山安全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从“治标”向“治本”转变。

(一)以“治未病”思维消除事故隐患,筑牢“第一道防线”

“良医者,常治无病之病”,“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关键在于“抓早抓小、源头治理”。我们推动完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一库四机制”。建立自查自改、跟踪督办、责任倒查、举报奖励机制,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开展“穿透式”责任倒查,督促挂牌督办,确保闭环整改、追责到人;对近2至3年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分析,研判找到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推动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建立重大隐患数据库,实施重大隐患全量汇总,定期复盘分析。

(二)以“系统施治”思维解决深层问题,夯实“本质安全”根基

“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要深挖根源、系统整改。我们推动矿山智能化建设,开展“科技进矿山”活动,召开矿山智能化现场推进会,开展矿山智能化建设“谈心对话”,推动东怀煤矿、贵能三矿建成智能化采掘工作面,58座地下矿山固定岗位实现无人值守,5座矿山实现顶板机械锚喷,27座地下矿山实现机械化作业,3座露天矿山实现矿卡完全自主无人驾驶,2座露天矿山实现数字化矿山系统;每年会同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组织开展,针对“五职”矿长和主要负责人的专门安全教育培训,督促矿山企业按规定配齐配全“五职”矿长和“五科”相关人员;建立“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机制,将广西扶绥盛天舜兴矿业有限公司“11·14”较大爆破事故等案例制成警示教育片,组织全行业学习,让“别人的教训”成为“自己的防线”。

(三)以“能力提升”思维锻造监察队伍,扛起“守护使命”

“打铁还需自身硬”,践行“两个根本”,离不开一支懂理论、精业务、敢担当的监察队伍。我们综合采取请人教、出去学、下矿练、考试督等多种方式,强化非矿山专业背景人员、新招录人员跟班学,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推动干部队伍由“本领恐慌”向“本领精专”转变,由“业务专”向“综合强”转变;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开展支部党建品牌建设,聚焦监察执法、事故调查、作风建设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树立“宁听骂声、不听哭声”的执法理念,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近三年累计抽查检查矿山500余矿次,重大事故隐患480余条,以“铁腕执法”守护矿山安全。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既是理论指南也是行动纲领,既蕴含哲学智慧也沉淀文化基因。作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员,我们既是“政策执行者”也是“文化传承者”,既是“安全守护者”也是“矿工贴心人”。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我们要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指引,把哲学思维、文化智慧转化为监察实践的强大动力,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牢牢守住矿山安全生产底线,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守护矿工生命尊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让每一座矿山都成为“安全堡垒”,让每一束矿灯都照亮“生命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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