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成立二十周年之际,回望我在监察战线近二十余载的征程,那些深入事故现场、追查真相的日夜,如同镌刻在记忆深处的烙印,清晰而厚重。从初出茅庐的新手到独当一面的监察骨干,我的事故调查经历,不仅见证了我的成长,更诠释了矿山安全监察人“严谨务实、担当尽责、实事求是”的初心使命。
初涉现场:在启蒙中播下敬畏的种子
2006年11月5日,刚刚踏上矿山安全监察道路不久的我,怀着忐忑与好奇的心情,随时任广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梁杰处长赶赴罗城伟隆煤业公司塘底坪煤矿,参与“11·5”钢丝绳断绳溜车事故调查。这是广西局成立后第四次组织的矿山事故调查,却是我第一次踏入事故调查现场。
“事故调查每一个环节都不能马虎,现场勘查要精准,证据固定要扎实,每一份询问笔录都可能成为还原真相的关键。”梁杰处长的话,成为我职业生涯的第一句事故调查箴言。在他的带领下,我跟着学习现场测量、痕迹分析,参与询问相关责任人,梳理事故发生的时间线,一步步厘清钢丝绳断裂的原因。当最终形成调查结论,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时,我第一次真切感受到:我们的工作,一头连着矿工家庭的幸福,一头连着矿山行业的安全,容不得半点懈怠。这次调查,为我种下了“严谨细致、求真务实”的监察理念,也让我坚定了投身这份事业的决心。
历练成长:在重大事故中提升担当
2008年7月21日,广西右江矿务局那读煤矿发生透水事故,57人被困井下的消息传来,整个监察系统都绷紧了神经。国务院牵头组织事故调查,广西局抽调7人参与,我有幸入选,被安排在时任国家局事故调查司丁百川主任带领的综合组。
这是一场与时间的赛跑,更是一场对专业能力和协调能力的极限考验。井下透水现场复杂多变,各方救援力量和调查人员需要高效协同。丁百川主任教会我的,不仅是事故调查的专业方法,更有统筹协调的工作艺术。“要学会倾听不同意见,既要尊重技术组的专业判断,也要兼顾管理组的责任认定,更要做好各方沟通的桥梁。”那些日子,我们白天深入井下勘查透水点,分析透水原因,晚上汇总各方信息,梳理证据链,常常工作到凌晨。最终,21人成功获救,但36条生命的逝去仍让我们痛心不已。这次经历让我深刻认识到,矿山安全监察不仅是技术活,更是良心活——每一次严谨调查,都是对遇难者的告慰,更是对生命的敬畏。
2015年10月5日,罗城伟隆煤业北陵山一号井发生掘进工作面窒息死亡事故,此时我已调到事故调查处,这是我第一次独立负责组织事故调查。时任处长唐江友给予我充分信任,也提出了严格要求:“从方案起草到报告撰写,从责任认定到处罚落实,每一个环节都要亲力亲为,把调查过程变成锤炼能力的过程。”
从拟定调查组成员名单、起草调查方案,到组织首次会议明确分工,再到统筹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推进工作,我全程主导。为核实一个细节,我们反复调取监控、多次延伸询问;为确保调查报告严谨,我们逐字逐句推敲,几易其稿。当最终完成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落实处罚时,我对事故调查工作有了更全面的掌控,也真正扛起了“牵头人”的责任。唐江友处长“笔下千钧重,责任大于天”的叮嘱,至今仍萦绕在耳边。
生死考验:在险境中坚守安全底线
2016年1月17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雅京煤矿十号井发生瓦斯燃烧事故,造成2人死亡。作为技术组和综合组组长,我必须带队深入井下事故现场勘查,这次经历,成为我职业生涯中最惊心动魄的记忆。
出发前,煤矿汇报的现场情况虽有提及危险,但下井后我们才发现,实际环境远超预期。事故发生在一条宽仅1米、高80厘米、长100米的狭窄巷道,人员只能爬行前进。带路的谢成国矿长拿着测量设备,顺着风筒就往里冲,我呼喊无果,却敏锐发现巷道支护松动,随时可能垮塌。此时矿长已爬远,看不到我晃动矿灯的警示,情急之下,我冒着危险向前爬了30米,追上他并强令撤离。就在我们退回安全区域20秒后,身后传来轰隆声响——矿长刚刚经过的巷道发生了垮塌!
后怕之余,我立即决定升井,调来矿山救护队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待隐患排除后才再次勘查。这次生死考验让我更加明确:作为监察员,既要具备专业的风险判断能力,更要有临危不乱的胆识,守护好他人安全的同时,更要守住自身安全底线,才能更好履行监察职责。
坚守初心:在真相面前绝不妥协
2017年7月29日,广西合丰能源河里洛山井发生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调查一开始,就透着不寻常——全矿人员口径一致,称事故发生在101进风巷,但存在明显迟报迹象。“迟报背后可能藏着更大问题,必须查清真相。”职业敏感让我没有轻信这份“统一口供”。
为核实情况,我特意前往煤矿附近村落走访。村民的话印证了事故时间,但一位村民无意间的一句“事故好像在±0北九石门里面”,让我抓住了关键线索。回到煤矿后,我立即查清北九石门位置,戴上录像设备,要求矿长贾某某随我下井。到达现场附近,发现北九石门已被矿方提前密闭。
“贾矿长,你接下来的每句话都将成为证据,事故真实发生地点在哪里?”我举起摄像机,严肃发问。
镜头之下,矿长贾某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当场承认为逃避非法生产责任,伪造事故现场、统一口径瞒报的事实。真相水落石出后,我们重新组织调查,最终对16人追究责任,其中1人负刑事责任、4名公职人员被追责,罚款达838万余元。这起案件成为广西局成立以来问责最严、罚款最重的案例,用实际行动彰显了监察人“零容忍”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定决心。
初心如磐:在传承中续写使命
从2006年第一次参与调查到如今,十余载光阴流转,我从一名新手成长为经验丰富的监察员,而广西局也在二十载征程中不断发展壮大——从初建时的摸索前行,到如今形成完善的监察体系;从注重事故调查,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从单一现场监察,到“科技+监察”智慧赋能。
这些事故调查故事,是我个人的成长印记,更是广西局一代又一代监察人“守护矿山安全”使命的缩影。未来,我将带着老一辈监察人的嘱托,带着对这份事业的敬畏与热爱,继续奔走在矿山监察一线,用专业与担当筑牢安全防线,为八桂大地矿山安全保驾护航。(周永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