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规定,2020年7月7日至10日,我局煤矿安全监督检查组在阴建康组长、周昌健副局长的带领下,对南宁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督查组在先后现场检查正常生产的上林县那良斜井及停工的贤按1号井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查阅了南宁市及上林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相关台账后,召开了督查情况反馈会。在反馈会上,周昌健副局长对南宁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煤矿安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分析指出了南宁市煤矿安全监管及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做好煤矿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重点抓好持续推进重大风险管控和灾害治理,扎实做好煤矿安全监管,积极推动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为广西煤矿安全稳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