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对河池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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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规定,2020年6月8日至12日,我局煤矿安全监督检查组在田洪局长的带领下,对河池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督查组在先后现场检查正常生产的环江县下金煤矿和正在撤退井下设备、材料,准备关闭退出的环江县朝阳煤矿及正常建设的宜州区冲谷煤矿一号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查阅了河池市及宜州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相关台账后,召开了督查情况反馈会。在反馈会上,田洪局长对河池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煤矿安全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分析指出了河池市煤矿安全监管及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指示精神,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做好煤矿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一要重点抓好持续推进重大风险管控和灾害治理。二要履职尽责,扎实做好煤矿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三要做好汛期煤矿安全和预警预报工作。四要强化依法办矿管矿,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五要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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