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害是广西煤矿主要灾害之一。今年来,广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认真贯彻全国煤矿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面部署全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推动全区煤矿企业充分认识做好汛期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结合广西煤矿水文地质特点,突出重点、强化监察,扎实开展煤矿防治水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煤矿水害重大风险,确保汛期煤矿安全生产。
一是全面学习贯彻全国煤矿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先后召开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传达学习黄玉治局长在全国煤矿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汛期全区煤矿防治水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督促企业深刻汲取广西和全国煤矿发生的水害事故教训,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确保煤矿防治水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是扎实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的通知》要求,广西煤矿安监局、广西区应急管理厅联合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煤矿“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实施方案》,用“四个结合”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即:学习培训与广西煤矿实际相结合;普法宣传与国家煤监局要求相结合;对标对表整改与监察执法相结合;督导检查与严肃追责问责相结合。同时,结合学法规,专门编制了煤矿管理人员和员工需要掌握的应知应会安全知识考试题下发各煤矿企业学习,实行“逢查必考”。
三是推动落实煤矿企业水害防治主体责任。3月初,向各产煤市(县、区)煤矿企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通知》,提前部署防治水工作。同时紧盯重点产煤地区、重点煤矿企业,督促企业制深入分析暴雨、洪水等对煤矿安全生产带来的风险,健全防治水责任体系,完善防汛工作机制,精准开展水害风险评估管控,深入开展水害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督促受老空水威胁的矿井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和查全、探清、放净、验准“四步工作法”措施,彻底消除老空水威胁。
四是切实加强汛期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从今年3月开始,按监察计划开展煤矿防治水和“一通三防”专项监察。要求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各类煤矿汛期水害防治工作的监管,协调指导煤矿与气象、水利、防汛、自然资源等部门联系并建立预警机制,督促煤矿企业落实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广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结合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情况和煤矿企业自查自改自报情况,分析研判汛期辖区煤矿存在的主要水害风险,适时对辖区受老空水、地表水或顶板水威胁的矿井和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矿井进行重点监察和开“小灶”。结合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编写的《煤矿水害防治监管监察执法要点(2020年版)》十六个方面检查要点,制定表格对照检查。通过严格监管监察执法,严厉打击擅自开采防隔水煤柱、超层越界开采、擅自复工复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强化汛期应急值班值守和信息传送。我局实行局领导、处室人员、调度值班员三级值班制,借助广西煤矿事故风险分析平台的“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工业视频系统”远程可视,有效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矿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应急信息报告制度。我局与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立了防治水微信群,能及时将全国以及广西有关大雨、暴雨信息发布给煤矿企业,让煤矿企业及时做好预防工作,确保发现重大水患险情及时处置、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