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煤矿安监局、广西区应急管理厅用“四个结合”,推动“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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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的通知》要求,广西煤矿安监局、广西区应急管理厅联合部署安排,印发活动实施方案,用“四个结合”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学习培训与广西煤矿实际相结合。以广西煤矿企业为主体开展培训,分级分类学习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一规程一细则”,广西煤矿安监局将针对广西煤矿近年来发生的顶板事故、运输事故及隐患责任人员开展“把向式”培训,采取反思式、检讨式、案例式精准培训,实现“缺什么、补什么”。
        二是普法宣传与国家煤监局要求相结合。以广西区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为主体,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并以活动方案为基础,用分工表的形式详细分解工作任务,确定时间节点、责任单位部门,形成清晰的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任务清单,干什么事、由谁干、什么时候完成均一目了然。
        三是对标对表整改与监察执法相结合。通过煤矿企业对照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学习培训情况、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等组织自查自改,利用广西煤矿安监局“三项监察”和地方安全监管部门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督促煤矿企业突出抓好蓄意违法违规问题的整改,重点抓好“一规程一细则”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能动态达标问题的整改。
        四是督导检查与严肃追责问责相结合。广西煤矿安监局与自治区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将充分利用考试考核、评估评价、督导检查等措施,督促煤矿企业开展分级、分类、分专业学习培训。结合专项整治、明查暗访、联系督导、专项监察等工作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把对标对表整改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活动不认真开展,自查走过场的,下调煤矿分类等级,实施重点监察,问题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结合集中整治要求“开小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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