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效率,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减少重复执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影响, 2019年10月21~25日,广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区煤矿安全重点地区——河池市煤矿开展了联合执法。
联合执法组在广西煤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田 洪带领下,按照预先制定的联合执法检查方案,通过查阅图纸资料,深入井下生产现场,先后检查了被责令停产整改的环江县朝阳煤矿和正常生产的下金煤矿及实施技改的宜州区冲谷煤矿一号井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采取暗查暗访方式,先后检查了已经关闭的环江县洞角煤矿、宜州区冲谷煤矿二号井、三号井井田范围矿业秩序情况。
本次联合执法,共检查发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28项,其中被责令立即整改12项、限期整改16项、被处以罚款1矿次。检查发现1处已经关闭煤矿井田范围存在盗采煤炭资源问题,执法检查组责成地方政府必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煤炭资源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