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煤矿安监局依法催缴事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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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广西合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河里洛山井向广西煤矿安监局缴纳事故罚款25万元,这是河里洛山井自2017年发生“7.29”事故后第五次缴纳罚款。
        2017年7月29日,广西合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河里洛山井发生1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当时由于洛山井瞒报事故,该公司被广西煤矿安监局处以罚款654.8万元,同时委托广西合山市没收违法生产所得167.4万元。发生事故后,由于罚款数额较大,且矿井停产时间较长,致使洛山井资金异常困难,截止2018年底,仅向广西煤矿安监局缴纳罚款300万元,尚欠缴罚款354.8万元。
        为收缴罚款,广西煤矿安监局经多次催缴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广西合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广西煤矿安监局与该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意该公司于今年年底前分8期缴完欠缴罚款,近日,广西合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已经将第一期罚款25万元打进我局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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