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煤矿安监局对河池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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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煤矿安监局在河池市召开煤矿安全监管督查情况反馈会

        5月7~10日,广西煤矿安监局监督检查组一行7人在局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梁  杰带领下,对河池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督查组在先后实地检查环江县下金、朝阳两处生产煤矿的安全生产情况,对两处煤矿的“五职”矿长和五个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煤矿安全管理知识测试,抽查环江县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台账后,结合早些时候对罗城县煤矿开展安全监察执法的情况及对宜州市煤矿安全生产情况的了解,在环江县召开了有河池市及环江、罗城、宜州等三个产煤县(区)人民政府领导,煤矿安全监管、行业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编制管理部门负责人,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煤矿矿长、技术负责人参加的督查情况反馈座谈会。
        在反馈座谈会上,督查组听取了河池市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通报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并要求河池市各级政府尽快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部门,认真履行煤矿安全日常监管职责,实现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河池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在会上要求各产煤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及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广西煤矿安监局指出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编制管理部门要认真研究落实广西煤矿安监局的督导意见并抓好落实。
        河池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韦朝晖陪同到矿区检查并参加反馈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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