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八项工作 筑牢广西煤矿安全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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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洪局长在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田洪局长出席全区煤矿防治水专题讲座

        从2月21日广西(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暨防治水培训会议上了解到:2018年是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发展史上最好的一年,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全区煤矿实现了“三下降”:全区煤矿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2起2人,同比分别下降66.7%,百万吨死亡率为0.247,同比下降62.92%。有4个产煤市实现“零死亡”事故(全区共有5个产煤矿市)。
        会议指出: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做好全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意义重大。局党组书记、局长田洪同志在会议上提出了八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筑牢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在遏制重特大事故上要有新举措,在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上要有新成效,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二是扎实开展全区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找准“病因”,聚焦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在较真碰硬上下功夫。三是强力推动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以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为工作重点,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从严从重严惩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区队、落实到班组、落实到人头。四是强化煤矿风险管控和重大灾害治理。加强瓦斯、水害、顶板、运输和采掘接续失调方面的管理工作。发现重大隐患问题,要依法依规追究煤矿企业的主体责任。五是积极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到2020年,全区所有煤矿要完成监控系统升级改造任务。六是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机制。加快煤矿事故风险分析平台建设,努力实现“互联网+监察执法”,逐步形成全区煤矿安全生产“一张网”;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把煤矿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执法计划,提高煤矿应急处置能力和救援装备水平。七是推动地方落实煤炭去产能工作。对已确定淘汰退出的煤矿,依法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列入淘汰退出计划的煤矿将定期检查,严禁违规设置“回撤期”“过渡期”。八是加强和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春节后全区煤矿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煤安监行管﹝2019﹞4号《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要求和程序组织复工复产工作,严格验收关和签字关。确保节后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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