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洪局长在上林县那良斜井检查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煤监局煤安监监察﹝2018﹞16号和煤安监办﹝2018﹞20号的精神和要求,以及做好今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全区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9月17日至19日,田洪局长带队在南宁市上林县那良斜井开展煤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工作。一是通过查阅图纸、调阅日常调度统计的检查记录和相关资料,正视企业内部的运行情况;二是通过井下现场检查,既查看井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记录和牌板登记的落实情况,又查看二采区采掘、通风等系统的安全情况。通过检查,检查组肯定了那良斜井前段时间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同时也不留情面地指出了该矿矿长、总工程师等主要负责人对煤矿存在灾害严重问题重视不够、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安全管理不严不实不细、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并对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等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罚款。
在面对面地反馈督查意见会上,田洪局长强调,一是要从矿长和总工程师做起,对每一项安全隐患要抓住不放,查清原因,倒查责任,承担起煤矿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全矿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家煤监局﹝2018﹞16号文、﹝2018﹞20号文相关规定和要求,经常性地开展自检自纠,确保责任制的落实;三是要加强瓦斯和通风系统的管理工作。这是多发易发的重大事故,也是该矿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要切实做好通风设施、风机房、排气扇维护维修和瓦斯检查工作,特别是这次检查中发现瓦斯管理没有按照相关规定检查和记录,要追查责任,吸取教训,引起重视;四是要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应急调度值班值守工作,确保24小时有矿领导带班值班;要加强东盟博览会后煤矿的复工复产工作,复产前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查清矿井各系统、各环节、各岗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针对检查发现的的隐患要进行彻底治理,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复工复产,确保不出问题。
上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一同参加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