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开展煤矿“春节”后复产复工安全专项监察

字体:【
打印
    为保障“春节”后煤矿复产复工安全,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从2018年2月下旬起,广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局机关业务处室人员,并聘请部分专家分成3个检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对全区煤矿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专项监察,重点检查煤矿节后复产复工安全措施制定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履行复产复工审批手续、矿井“一通三防”管理、职工安全培训等工作。至3月9日止,已查处2处矿区周边小煤窑非法开采点,检查复产复工煤矿7处,发现事故隐患或问题59项,责令1处煤矿停产整改,对2处煤矿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发现的其他一般隐患和问题,责令煤矿企业限期整改。
    通过专项监察,发现和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进一步增强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目前,专项检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