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煤矿安监局出台五项制度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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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全体监察员依法履职,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对执法行为有效进行监督,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办法(试行)》(总监总煤调﹝2014﹞93号)规定,结合本局执法工作实际,我局出台了监察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行政执法评议制度、行政执法评查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研究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
    五项制度出台后,我局执法监督工作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整合职责形成监督合力将执法监督职责调整到调查处(科技装备处)和纪检监察室,让执法监督、纪检监察、效能监察形成合力。
    二是关口前移突出事前和事中监督事前突出监督年度、月度执法计划编制,并从执法计划中确定执法监督重点;事中突出监督是安排执法监督人员积极参与日常执法,及时发现、纠正执法过程中暴露的问题,重点监督执法程序是否完备、闭合,执法工作方案是否落实,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处理。
    三是每季开展评查执法文书要求对所有执法文书按制度规定的内容进行评查,及时纠错。
    四是定期检查开展行政执法评议每年至少开展1次执法监察检查和1次行政执法评议活动,对照制度规定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内容、程序和执法案卷质量评议。
    五是定期回访掌握执法效果每年定期走访部分煤矿企业,倾听执法对象的意见,检查行政执法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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