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煤矿安监局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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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12月4日召开的内蒙古赤峰宝马煤矿“12•3”瓦斯爆炸事故现场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在11月下旬开展的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广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结合实际,立即制定《广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安排从2016年12月6日起至2017年1月底止,抽调除留有值班值守和保障日常运转、应急处置人员外的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全部深入煤矿开展安全大检查。
    本轮安全大检查,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田洪为组长、其他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将辖区67处煤矿画图列表,把煤矿安全大检查任务落实到人头,明确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实现对辖区所有煤矿全覆盖。
    方案明确检查重点为:煤矿超层越界、复产复工验收、淘汰退出情况、“六大系统”、采煤工艺和方法、超能力生产、通风系统、安全生产投入、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安全教育培训等十个方面存在的问题。
    方案要求各检查组要督促各煤矿企业认真按照我局《关于深化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新修订的煤矿安全生产规程对标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检查方案,编制检查表格,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督促指导各产煤市、县(市、区)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逐矿落实盯守责任。要严格大检查的执法力度,运用突击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强化大检查的实际效果。对严重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从中处罚,形成震慑高压态势。
    从12月6日起,检查组已分头深入煤矿开展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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