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深化开展煤矿大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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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日,田洪局长在环江县洞角煤矿下井前查阅该矿采掘工程平面图和井上下对照图
 
2016年12月3日,田洪局长在环江县朝阳煤矿开展大检查工作
 
    为贯彻国务院安委办明电(2016)13、14号文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安监总煤监(2016)115号文以及今年11月30日、12月4日分别召开全国煤矿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要求,广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做到了早动员、早部署和早行动。一是到11月份完成年度三项监察计划102%,查处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整改率100%。二是从11月份开始,由田洪局长带队,采取突击检查和暗查暗访等形式,加大安全检查密度,先后到隆安县白马煤矿、都安县那精煤矿、环江县洞角煤矿和朝阳煤矿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机电通风、顶板、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检查走过场的,立即整顿,并向市(县)区人民政府和安监部门通报,推动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三是采取“回头看”方式来强化检查效果。对最近己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不及时整改到位或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木支护等,从重处罚并限期整改。四是及时到产煤市(县)区和煤矿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到12月6日止己到南宁市和产煤重点区域的河池市和环江县联合开展煤矿“十查”大检查工作,并在河池市参加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到目前为止全局己成立五个工作组与南宁、来宾、河池、百色、崇左等5个产煤市人民政府、安监和工信部门配合,正在共同开展全区煤矿“十查”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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