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季度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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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季度,广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百万吨死亡率”三个下降的工作目标,扎实推进2014年煤矿安全重点工作,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好转态势。
    一是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安全形势稳定。一季度广西共发生煤矿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事故少1起,少死亡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5%。
    二是各项指标在控制进度范围内。今年国家下达给广西煤矿绝对控制指标16人,相对控制指标百万吨死亡率下降6.4%;一季度煤矿事故死亡3人,完成进度18.75%,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7%。
    三是事故按规定结案。按照《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有关问题的规定》(安监总政法〔2013〕115号)文件规定,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在30天内结案,一季度事故到期结案3起,实际结案3起,三起结案时间总计74天,平均每起事故结案比规定提前5.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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