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煤矿“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的补充通知
桂煤安监〔2020〕30号
桂煤安监〔2020〕30号
各产煤市、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和煤矿中介服务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20〕4号)和广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煤矿“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方案》的通知(桂煤安监〔2020〕8号),检验活动开展成果,从今年5月起,每月的监察执法均对煤矿企业及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进行煤矿安全应知应会知识抽查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重点考查内容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要求;关于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保障、安全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落实的相关规定;托管煤矿安全管理;煤矿生产能力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重点内容;《煤矿安全规程》总则部分。
二、安全管理人员重点考查内容
煤矿安全重点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的相关规定;托管煤矿安全管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重点内容;《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以下简称“一规程一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中安全管理类内容。
三、工程技术人员考查内容
“一规程一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中工程技术类内容;井工煤矿按照专业分类学习关于井巷掘进与支护、回采和顶板控制、防治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水、防灭火、提升运输、安全监测监控、煤矿供电系统、电气设备防爆等技术规定和标准;露天煤矿按照专业分类学习钻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边坡、防治水、防灭火、爆炸物品管理、电气安全等技术规定和标准;各类事故征兆、防范措施、避灾方法和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本矿主要系统、主要灾害、关键环节的技术规定、专项设计、专项措施;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安全评估要求及安全措施的制定等。
四、其他从业人员考查内容
“一规程一细则”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具体作业规定;岗位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措施;各类事故征兆和自救、互救、避灾方法等。
五、应知应会的考试样题
具体的样题近期在本局网站公布。
联系人及电话:梁祥汉,13878152887。
邮 箱:gxmjd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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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井工煤矿安全知识应知应会简答题库 |
广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