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斌赴靖西市开展矿山岁末年初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及节后复产复工督导检查
2月2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王世斌带领自治区安委会第三督导组赴靖西市开展矿山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及节后复产复工督导检查。
督查组对靖西市湖润坡沟锰矿、湖润外伏锰矿、湖润竹叶山锰矿、新靖崇德石灰岩矿等四家企业开展实地检查,听取企业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及节后复产复工情况的汇报,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反馈会上,督导组听取了靖西市关于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传达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新井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煤矿事故警示信息,并就下一步加强靖西市矿山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王世斌强调,一要层层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党委、政府结合本地实际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细化措施,并在本地区政府门户网站或主流媒体进行公示。地方监管部门明确每一座矿山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和风险等级,按照分工,管好、履行各自工作职责。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关键少数”安全管理责任。同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重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行为。二要在持续推动打非治违上下功夫,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三要深刻吸取内蒙古煤矿事故警示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严把矿山企业复产复工程序关、条件关。四要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主要是金属非金属矿山“五化”建设、人员素质提升、安全风险辨识等基础工作。五要推进矿山装备更新,设备设施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逐步更新、淘汰老旧设备。
最后,王世斌要求靖西市政府对非煤矿山重点县整治目标任务进行梳理,写一份专题报告上报广西局,由广西局向自治区政府进行汇报,协商有关部门帮助靖西市对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解决,尽快完成重点县整治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