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3年第1号
根据《矿山救护队标准化定级管理办法》《矿山救护队质量 标准化考核规范》等有关规定,以下4支队伍被评为标准化建设 二级队伍,7支队伍被评为标准化建设三级队伍,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一、标准化建设二级队伍(4支)
广西矿山救援大队华锡中队、广西矿山救援大队百色中队、广西矿山救援大队河池中队、广西矿山救援大队柳州中队。
二、标准化建设三级队伍(7支)
广西矿山救援大队南宁中队、广西矿山救援大队合山中队、 广西矿山救援大队贵港中队、南方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矿山救护中队、广西矿山救援大队桂林中队、贺州市矿山救援中队、华锡矿山救援大队。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