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历来是矿山安全生产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深化落实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持续推动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12月17日—20日,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梁杰同志带队对梧州市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暗查暗访。
此次暗查暗访选取了位于深山地区、距离市镇路程远、容易产生安全管理松懈的蒙山县与苍梧县各一座非煤矿山,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检查组一行不顾长途跋涉,直奔矿山,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台账、深入井下等方式,对矿山进行了抽查检查。检查组深入井下一线,对井下采场、掘进工作面、主要硐室、通风设施、主要提升运输设备等进行了细致检查,同时对矿山地面建筑场所消防安全进行检查,验证矿山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安全设施“三同时”、“六大系统”建设维护、主要负责人履职等方面情况。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了现场交办,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销号。
在检查中,梁杰强调,一要扎实抓好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严格按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开展,做到物探、化探与钻探相互验证,查清生产区、规划区隐蔽致灾因素。二要从严从实做好风险研判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升灾害预警、处置能力,事故隐患不折不扣整改到位。三要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外包施工队伍人员培训要全部覆盖到位。四要提升班组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现场管理,管理人员要下班组,盯现场,确保采掘头面在安全前提下方可作业。五要不折不扣落实“八条硬措施”,推进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确保岁末年初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