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邦泽带队对恭城县和灌阳县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岁末年初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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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持续推动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压实岁末年初矿山安全生产责任,1月6日—1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鲁邦泽带队对恭城瑶族自治县、灌阳县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

在对恭城瑶族自治县开展监督检查时,检查发现恭城县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程度不高、未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未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等问题,并进行了现场交办,要求县级监管部门监督企业不折不扣落实隐患整改。对恭城县2022年曾发生盗采事件的矿山封堵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更新、完善管理台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进行网格化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持续保持对盗采矿产资源的严打态势。

8日至10日,检查组对灌阳县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台账、深入矿山井下一线等方式,对矿山进行了解剖式检查,验证矿山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安全设施“三同时”、“六大系统”建设维护、主要负责人履职等方面情况。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了现场交办,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销号。

在监督检查反馈会上,鲁邦泽强调,一要持续巩固矿山安全稳定良好态势。二要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和自治区党办政府办《若干措施》,推进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三要狠抓矿业规划布局推进转型升级,认真落实《矿产资源规划》,推进“三个一批”工作取得实效,充分利用资源禀赋,实现富矿精开。四要压紧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专业人员配备,加强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督促矿山企业加强自有队伍建设。五要严格履行矿山安全监管责任,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要及时研究解决制约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和矿山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配齐配强专业矿山安全监管人员,充分保障监管执法经费,提升队伍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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