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广西局主要负责人在南方锰业有限公司现场开展罐笼提升运人系统安全督查
为深刻汲取山东招远市蚕庄金矿发生“2·7”坠罐事故教训,坚决防范遏制辖区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矿山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第一时间作出部署,高度重视矿山提升运人系统安全管控工作,迅速组织开展专项安全督查行动。
此次专项督查聚焦辖区内使用罐笼提升运人、斜井人车运人的矿山,直击提升运人系统这一矿山安全生产关键环节和薄弱部位,由局领导分别带队,成立多4个督查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矿山一线开展全方位、拉网式安全排查,坚决杜绝此类安全隐患滋生蔓延。
2026年2月11日至12日,广西局派出2个督查组先后深入4处矿山企业开展现场督查,严格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等相关标准要求,重点检查罐笼、斜井提升设备的安全运行状况、安全保护装置配备及运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等核心内容,不放过任何一处细节、不遗漏任何一个隐患。
经督查发现,4处矿山共存在各类安全隐患26条,部分隐患直指提升运人系统核心安全保障环节,风险隐患突出。主要包括:罐笼未配备防坠器,失去关键安全防护屏障,与山东招远“2·7”坠罐事故暴露的安全短板高度相关,一旦发生钢绳断裂等意外,将造成无法挽回的伤亡后果;罐笼提升的安全门与提升机未实现联锁,摇台与提升机未实现联锁,违反设备安全运行基本要求,易导致人员误操作引发安全事故;摇台前面的阻车器失效,无法有效阻挡车辆意外滑动,给井口作业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提升机张紧力装置及其连接部件锈蚀老化严重且未及时维护保养,长期运行下极易发生部件失效,直接影响提升系统稳定运行;井口、马头门动火作业管理不到位,未严格执行“一项动火作业、一个安全技术措施、一张动火作业票”的管理规定,不符合地下矿山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要求,存在火灾、爆炸等安全风险。此外,还发现部分矿山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针对督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督查组当场向相关矿山企业进行反馈,明确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要求企业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汲取山东招远“2·7”坠罐事故惨痛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从严从实抓好隐患整改工作,做到隐患不消除、整改不到位、绝不恢复生产。同时,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提升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定期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春节假期临近,矿山安全生产进入关键防控期,人员思想易松懈、隐患易反弹。为持续巩固督查成效,切实防范春节期间矿山安全事故发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将持续发力、毫不松懈,在春节放假前继续安排工作组,聚焦矿山罐笼及斜井运人系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并督查地方矿山安全监管部门核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作业行为,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下一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西局将以此次专项督查为契机,举一反三、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进一步强化辖区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提升运人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压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守护辖区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