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杰带队到河池市应急管理部门对煤矿水害防治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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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汛期煤矿防治水工作,2021年4月26日至28日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梁杰同志带队对河池市应急管理局和随机抽查了环江县应急管理局的煤矿水害防治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每到一处,听取汇报,对照今年3月29日我局印发《加强汛期全区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通知》涉及到应急管理部门落实的事项查资料、查方案、查执法检查情况。随机抽查中还遇到该市环江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带队正在下金煤矿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工作。在反馈通报会议上,梁杰二级巡视员通报了该市煤矿存在的问题和重大风险。并提出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煤矿安全形势要有清醒认识。在防汛期间,坚决将煤矿防治水纳入日常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二是要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在防汛期间的灾害紧急撤人、巡视排查检查、水害应急演练、三专两探一撤各项工作是否到位?对于没有严防各类水害事故的,要用监管执法手段推动这些工作的落实。三是要全面开展检查各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汛期防治水自查自改工作的落实情况,这是从根本上消除隐患的关键所在。
        期间,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梁杰同志与河池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韦朝晖同志交流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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